生物燃料作为兼具环保与可再生特性的清洁能源,主要包含生物柴油和生物乙醇两大类型。生物柴油通过植物油等原料与酒精发生转化反应制得,而生物乙醇则是借助生物质原料经发酵过程产生。这类燃料不仅在燃烧过程中更为清洁,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而且凭借其可再生属性,为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方向。同时,生物燃料产业的发展还能带动上下游相关产业,促进经济增长。
在生物燃料的国际认证领域,ISCCEU认证体系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是全球首个专门针对生物质和生物能源可持续开采与生产、供应链追溯管理,以及碳排放核算与碳减排评估的认证体系。目前,该认证体系已获得欧盟、英国、澳大利亚、国际民航组织等众多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广泛认可与应用。
供应链可追溯性是ISCCEU认证的核心要素。在整个认证流程中,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均需参与认证,以此保障供应链从源头到终端的完整性。为实现这一目标,ISCCEU采用了两种监管链方法:物理隔离和质量平衡。物理隔离要求在供应链中,对不同特性的材料进行物理层面的分隔存放,其中又细分为身份保留(硬IP)和大宗商品(软IP)两种模式。而质量平衡方法则允许可持续性和温室气体减排特性不同的可持续材料与不可持续材料进行物理混合,但必须建立完备的记录体系,确保每个供应链环节流出的可持续材料的数量和特性都有清晰记录,且流出量不得超过该环节的可持续材料输入量。
农业生物质:用作原料的农业产品必须来源于遵循ISCC可持续性原则进行种植和管理的农田,以此保证农业生物质原料的可持续性。
森林生物质:包含林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固体生物质,如树干、树皮等,以及非木质森林产品。这些森林生物质原料的生产必须符合ISCC可持续性原则,确保森林资源得到合理、可持续的经营利用,有效避免过度采伐等破坏森林生态环境的行为。
废弃物和残渣:ISCCEU对废弃物和残渣进行了精准定义,废弃物指持有者有丢弃意向、实际丢弃或按规定需丢弃的物质或物体;残渣则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并非生产目标产品,且生产过程未对其进行特意改性的物质。这类原料需能够追溯至原始收集点,整个供应链都要有完善的追溯系统覆盖。原始收集点需签署符合ISCC要求的自我声明,并借助物料平衡、分离操作、识别码和交付单据等手段,保证原料的原产国、类型、名称、数量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数值在供应链各环节都清晰可查。
可再生电力衍生燃料:此类燃料或产品的能量来源于非生物质的可再生能源,例如通过太阳能电解技术产生的氢气等。
此外,ISCCEU还对生物燃料的温室气体减排标准作出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用于运输部门消费的由新运营设施生产的生物燃料、生物质燃料以及生物液体,其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减排量需至少达到65%;而使用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液体和气体生产的运输燃料,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减排量则至少应为70%。